一、监测情况
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猴子石(二、三、八水厂)、五一桥(四水厂)、桔子洲(一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五水厂、廖家祠堂水厂)。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以及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7年7月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湘江长沙段猴子石、五一桥、桔子洲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为良,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为优。统计评价结果详见表1。
2017年1月~2017年7月份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1 2017年7月长沙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饮用水源 |
监测断面 |
取水量 (万吨)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超标倍数) |
二、三、八水厂 |
猴子石 |
2530.37 |
达标 |
— |
四水厂 |
五一桥 |
1171.98 |
达标 |
— |
一水厂 |
桔子洲 |
429.52 |
达标 |
— |
五水厂、廖家祠堂水厂 |
株树桥水库 |
934.55 |
达标 |
— |
地级以上饮用水源达标情况 |
4966.42 |
达标 |
— |
|
备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