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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全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市环保部门深入贯彻市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突出从严执法、严管重罚、顶格处罚,重点解决突出污染源问题。
案例1:湖南德凯莱家具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
(一)案情简介。2018年3月4日,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湖南德凯莱家具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没有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
(二)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望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0.764万元。
案例2:浏阳市佳祺木业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2018年3月9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浏阳市佳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焚烧垃圾,产生较大烟气,所烧垃圾含部分废弃油漆桶,现场明火扑灭后分拣出80个废旧油漆桶(重103公斤)。
(二)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此依法立案,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处罚款1万元。
案例3:天心区一食品加工企业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案
(一)案情简介。2018年2月8日,天心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南托街道某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散煤燃料加热设备。根据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长政发[2014]41号),该单位所在地属于禁燃区。
(二)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天心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