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海事局:
为摸清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和排放水平,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的通知》(湘环办函〔2018〕23号)、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等调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经费,按照《长沙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宋赛,传真:84789218联系电话:85529907,邮箱15604960@qq.com)
附件:长沙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相关文档:关于《长沙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