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厂外回用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湘湖污水处理厂-烈士公园东门-跃进湖三角塘泵站) |
建设单位 |
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原文件批复 时间及文号 |
2012年3月16日 湘环评〔2012〕55号 |
原项目概况 及变更内容 |
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全厂降噪除臭提质改造;车站北路箱涵的净污分离改造(厂外管网工程)。其中,车站北路箱涵的净污分离改造的管网施工路线和工程量发生改变。原计划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为年嘉湖、跃进湖补给用水及烈士公园景区绿化等,同时设置超排管至三角塘泵站入浏阳河,回用管网从现时尚汽修厂沿车站北路北行至车站北路与营盘路交叉路口,而后沿营盘路西行至年嘉湖。变更后,取消年嘉湖补水(烈士公园要求),超越管设计线路以烈士公园东大门广场处为起点,伴公园原有道路向北至跃进湖风雨桥,后折东沿排水沟至跃进湖三角塘泵站前池。污水处理厂厂内的提质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不变, |
变更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泥浆废水、施工场地及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噪声,施工场地不设营地。为有效抑制扬尘污染,项目设专职保洁员、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围档施工、车辆进出场冲洗、对48小时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弃渣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采取围挡覆盖措施、进出场道路及场地内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选用低能后、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以防治尾气污染;施工泥浆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道铺设前做好地下水防渗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影响;建筑垃圾、弃渣、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废油、含油劳保用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除中水回用管网施工路线和工程量变更、取消年嘉湖补水(烈士公园要求)外,其余与原计划相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中水回用,污染防治措施仍执行原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湘环评〔2012〕55号)中关于年嘉湖和跃进湖补水的要求,即做好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调节,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尾水排放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执行;建立环境管理监测制度,建立水质预警系统。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审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665223(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长沙市政府二办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 41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