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蓝天保卫战2018年第20次环境保护集中执法行动
2018年5月17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市蓝天办的统一部署,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全市开展蓝天保卫战2018年第20次环境保护集中执法行动,对禁燃区内涉燃煤设施企事业单位进行“回头看”,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本级按计划开展执法,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各区县(市)环保局按要求自行组织开展。
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检查排污单位63家,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7家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其中责令整改2家、要求整改2家、现场取缔3家。具体情况如下:
市本级、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浏阳市、宁乡市:共检查排污单位31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雨花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0家,湖南鹏龙瑞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锅炉使用柴油为燃料(并非清洁能源)、烘干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雨花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整改。
望城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0家,大泽湖、金山桥街道仍存在燃烧散煤的情况,望城区环保局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散煤、煤炉进行了清理。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检查排污单位12家,黄兴镇车马村陶家冲组(原飞龙车篷厂)存在加工生产燃煤的现象,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燃煤并将生产机器全部拆除,该处制煤窝点已报至黄兴镇拆违控违办。湖南志同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厂内锅炉未按环评要求使用燃煤作为燃料,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土岭社区姐妹粉店、小湖南活鱼馆、李记麻辣烫仍存在违规烧煤现象,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现场对3家店铺的煤炉进行取缔。
大气污染攻坚战阶段,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市蓝天办的统一调度下,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持续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督促各区县(市)环保局夯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办案,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