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16年长沙市环保系统第一场法制培训会议,解读新制定的《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环保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由李中秋副局长主持,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水务局等8个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各区县(市)环保局法制负责人,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业务骨干参会。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周伟主任、高晓宇主任、市政府法制办杨建辉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侯娴君处长等四名专家作为立法起草小组的核心成员,应邀授课。
会上,专家们围绕《条例》的起草制定、部门职责、制度措施等对条例进行全方位解读。周伟主任对《条例》的立法背景、思路、特色及意义进行详细解读;杨建辉副主任对《条例》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制度措施及法律责任进行解读;高晓宇主任对陆域污染源防治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作了分析;侯娴君处长对水域污染源防治及《条例》贯彻与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最后,李中秋副局长强调,环保局在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职尽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尽快熟悉《条例》内容,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宣贯工作,认真领会《条例》的法律内涵,要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责任上肩,共同做好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