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排目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期间减排工作任务为:化学需氧量(COD)方面,在2005年排放量59125吨基础上,2010年排放量控制在48000吨以下,削减比例为18.8%;二氧化硫(SO2)方面,在2005年排放量66910吨基础上,2010年排放量控制在63000吨以下,削减比例为5.8%。
二、完成情况
化学需氧量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安排减排项目99个,到2010年末,“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COD减排34009吨,经国家环保部核定,截至2010年底,全市COD排放量为47768吨,相比于2005年59125吨削减19.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减排任务。
二氧化硫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安排减排项目72个,到2010年末,“十一五”期间全市可完成SO2减排36063吨,经国家环保部核定,截至2010年底, 全市SO2排放量为62893吨,相比于2005年66910吨削减6%,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