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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来源:长沙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4-19 撰稿人:总量处
文章内容

2016年2月24日,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

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湘环发〔2016〕6号),到2018年底前,我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需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自2014年以来,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累计投入3亿资金对原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脱硝系统整体提效改造、空预器改造、电除尘高效电源改造、脱硫系统双塔双循环增容改造等,改造工程于2015年底前竣工,2016年2月通过省环保厅环保验收。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完成有利于减少我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环境质量改善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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