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环察党字〔2015〕 号
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
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第三次学习研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15〕18号)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长办发〔2015〕13号)要求,结合支队实际,开展第二次学习研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5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共2天
二、学习地点
四楼会议室
三、学习专题
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开展学习研讨。
四、学习方式
主要是认真抓好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
1、个人自学1天。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新环保法》。通过学习整治理论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和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会牢牢坚守共产党员人精神追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争当打击环境违法、处置环境污染纠纷,保重人民群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优秀环保战士。
2、集中学习研讨1天。围绕“严以用权”为主题,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四、集中学习研讨注意事项
支队班子成员要在研讨会上逐一发言,做到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等“四个必谈”。
研讨会前,支队班子成员要聚焦“严以用权”主题,结合自身成长、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交人事教育处汇总。
研讨会上,支队班子成员要踊跃发言、开展讨论,党总支书记认真对研讨会发言情况进行点评,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相关要求
党总支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专题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逐一发言,保证发言质量,防止照抄照搬、简单应付。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将对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领导干部研讨会发言提纲进行抽查、通报。
党总支要对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及时总结,总结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领导发言的主要观点、本次专题学习研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改进方式等。
党总支在集中学习研讨完成后3天内,办公室要向局人事教育处报送学习方案、单位一把手发言材料、学习研讨记录(复印件)、情况总结。
中共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总支委员会